佛法以大菩提心为主。菩提者,即是利益众生之心。故信佛法者,须常抱积极之大悲心,发救济一切众生之大愿,努力作利益众生之种种慈善事业,乃不愧为佛教徒之名称。
若专修净土法门者,尤应先发大菩提心。否则他人谓佛法是消极的,厌世的,送死的。若发此心者,自无此误会。
或疑经中常言空义,岂不与前说相反?今按大菩提心,实具有悲智二义。悲者如前所说:(即积极的大悲心)。智者,不执着我相,故曰空也。即是以无我之伟大精神,而做种种之利生事业。若解此意,即知常人执着我相而利益众生者,其能力薄,范围小、时不久、不澈底。若欲能力强,范围大、时间久、最澈底者,必须学习佛法,了解悲智之义,如是所作利生事业乃能十分圆满也。故知所谓空者,即是於常人所执着之“我见”,打破消灭,一扫而空。然后以无我之精神努力切实作种种之事业。亦犹如世间行事,先将不良之习惯一一推翻,然后良好建设,乃得实现也。
今能了解佛法之全系统及其真精神所在,则常人谓佛教是迷信,是消极者,固可因此而知其不当。即谓佛教为一切宗教中最高尚之宗教,或谓佛法为世界一切哲学中最玄妙之哲学者,亦未为尽理。因佛法是真能:
(1) 说明人生宇宙之所以然。
(2) 破除世间一切谬见,而予以正见。破除世间一切迷信,而予以正信。破除世间一切恶行,而予以正行。破除世间一切幻觉,而予以正觉。
(3) 包括世间各教各学之长处,而补其不足。
(4) 广被一切众生之机,而无所遗漏。
不仅中国,现今如欧美诸国人,正在热烈的研究及提倡。出版之佛教书籍及杂志等甚多。故望已为佛教徒者,须澈底研究佛法之真理,而努力实行,俾不愧为佛教徒之名。其未信佛法者,亦宜虚心下气,尽力研究,然后才对佛法再加以评论。此为余所希望者。以上略说佛法大意。
又佛法与宗教其旨趣亦复相异。兹比较如次:
(一) 宗教有崇拜一神或多神及其教主。认为彼等有无上之权威,所谓神圣不可侵犯。
佛法则依法不依人。固然佛是三界中尊。但本体上,却是“心、佛、众生三无差别”。可见一者尊卑悬殊,一者平等无二。
(二) 一般宗教家所奉之圣典,皆不许人讨论。
佛法则依义不依语。决非不容讨论。(但佛法之理所说究竟,为众所公认共许者,殆无讨论之必要耳。)可见一者思想甚拘束,一者思想甚自由。
(三) 一般宗教之信仰,只许纯粹感情之服从,不容理性之批评。
佛法则无上圣智,必依自证得来。佛法固重信仰。但他教之信是强信,以为教主之智慧,决非信徒所能及。佛法之信是起信,以为佛徒之本性,原与教主相同,即是令人自尊自重不可蒙昧自己最清净最圆满之本心。故此信乃极平等极高尚之信也。可见一则系勉强服从,一则系自由发展。
佛法与宗教异,尚有种种之说,今且略之。吾言佛法非宗教,非於佛法有所私,而於他种宗教有所恶也。当知一切宗教,各有其长处,皆能令人向善。彼等有信仰之诚,是吾所敬。彼等有求真之心,尤吾所爱,但惜其不如佛法广大精微,真究竟耳。所说佛法与宗教异,大致如此。
佛法在世间
不离世间觉
离世觅菩提
恰如求兔角